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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4-04-09, 查看:227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园区总工会,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专利转化实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养高素养劳动者,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创效之城建设。经研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总工会举办第三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奖项设置

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设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8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要求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新颖性、创造性高,实用性强、易于实施,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转化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3项,银奖不超过6项,优秀奖不超过12项。要求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色彩运用和结构造型创造性高,适于工业应用,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转化实施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

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金奖发明人经过评定可入库宁波市职工创新人才库、项目评审专家库。

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专利金奖和外观设计金奖第一名的主要发明人推荐申报宁波市首席工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宁波市技术能手),专利金奖第二、三名的主要发明人推荐申报宁波市技术能手。

二、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赛项目的专利权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第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人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二)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

(三)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并确定一名主要发明人;

(四)同一专利权人参赛项目不超过2项;在甬市属以上高校院所每个单位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五)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网址 https://www.zlcp.org.cn/);

(六)有意向市金奖和中国专利奖的参赛项目,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报参赛:

1、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

2、权利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3、公职人员作为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4、已在往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及发明创新大赛获奖的专利,以及获得历届浙江省及国家专利奖(或同类奖项)的专利;

5、有专利纠纷尚无最后结果的专利;

6、有其他权属不确定情形的专利。

三、参赛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点击“知产管理”/“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要求上传系统的电子文档必须清晰且易于阅读。

2、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市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本区域、本单位、本领域项目初审后,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上报;其中市属以上高校院所、市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的,在平台在线填报时“归口部门”选择宁波市局。

3、经受理部门审查合格给予统一受理编号后,生成合规的项目申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回退。

(二)纸质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按顺序胶装成册(除申报书、共有专利权人委托书、信用承诺书须盖章原件,其他材料均可为复印件,要求同申报系统上传内容一致),由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市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盖章后汇总统一报送。内容包括:

1、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分发明实用、外观两类)纸质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原件;

4、共有权利人委托书原件(适用于多个专利权人情况);

5、专利权利权属变更的备案证明(权属变更情况);

6、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7、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专利产品备案证明;

8、其他材料:(1)专利相关产品材料;(2)产品批量生产销售的应附代表性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3)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4)填报专利许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数据的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国知局备案或登记证明、股权证明、银行融资证明等相关文件;(5)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要求的有关审批文件;(6)对于曾经发生纠纷的专利,应上传最后判决(裁定、处理)法律文件等;

9、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审核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入围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入围项目进行金奖答辩、银奖复审。

(四)公示

拟获优秀以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发文。

(五)择优推荐

荣获金奖银奖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的申报;荣获金奖的第一专利权人和主要发明人择优推荐参评宁波市模范集体、劳模和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首席工人、技术能手的评选。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一)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4月15日;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3、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

(二)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宁波知识产权大厦一楼10号受理窗口(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新材料城A5幢)。

五、联系方式

1、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陈曼军   电话:89189795

宁波市总工会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曹阳   电话:89189232

宁波知识产权大厦一楼10号受理窗口

联系人:卢丽娜   联系电话:87978982

陈家倩、王冰倩   联系电话:87976977

3、申报网络技术支持QQ群号:207889070

联系人:景老师   联系电话:8797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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